เชิงอรรถ ของ เกียดเป๋ง

  1. 《三國志集解》在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提及太醫令吉本時說:
    • 趙一清曰:《後漢書·耿秉傳》作“吉㔻”,注“或作'平'”,則“本”字誤也。
    • 惠棟曰:隸法,“㔻”、“平”字相似,《三輔決錄》又作“本”也。
    • 《三國志辨誤》曰:東漢杜操字伯度,魏代避諱,易為“杜度”。裴氏引《決錄》注,本子邈、穆之字亦具載,而獨逸本字,殆亦以字易名,如杜度之例,故不可並書耶。
    • 李慈銘曰:㔻、本二字,每易相亂,如《後漢書·循吏傳》劉寵父丕,而《續漢書》作“本”是也。
    • 弼按:《常林傳》注引《魏略》、《鄧艾傳》注引《世語》均作“吉本”,或魏臣避文帝諱,改㔻為本,陳《志》仍其舊文也。

    《三國志·文帝紀》在提及文帝名諱時說:
    • 潘眉曰:闞澤雲“不十為丕”,字當作“㔻”,今作“丕”者,非。
    • 胡玉縉曰:潘說非也。 《說文·一部》:丕,大也。從一,不聲。段注:丕,隸書中直引長,故云“丕之字不十”。漢《石經》作“㔻”,可證。非與“丕”殊字也。段說甚瞭,潘氏以隸變駁篆文,顛矣。